通人社(R)考〔2010〕3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2010年6月18至20日,在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南通考区南通市启秀中学西公园校区考点个别考生无视考试规则、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4年3号部令),对本次考试中的违纪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下列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属一般违纪行为,对其本次考试该科目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吉增勤 档案号:2206321738 海安县地税局
违纪科目:税收相关法律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