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人考〔2009〕38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政府办无管机构、供电公司,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考试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考试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事考试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安全运行,根据国家和省各相关部门对人事考试安全工作的要求,市人事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供电公司决定共同加强人事考试安全机制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部门联动,整合力量,强化人事考试安全机制建设,防范和打击人事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增强人事考试安全服务保障,共同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形象,打造阳光、和谐的人事考试服务品牌,促进人事考试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发展,为南通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工作职责
人事考试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人事、公安、教育、卫生、无线电管理、供电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协调机制,共同加强人事考试安全保障。
人事局:牵头落实人事考试安全机制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各项人事考试的具体要求,考前向公安、教育、卫生、无线电管理、供电等部门提出考试安全工作的需求,与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工作方案。针对考试中的安全环节,加强对相关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对违反考试纪律、危害考试安全的考生,按照有关考务管理规定作出处理。
公安局:配备警力协助做好试卷和考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做好试卷运送、保管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考点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好考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教育局:为人事考试提供必需的考点保障;对参与人事考试监考的教师进行严格管理,加强考试纪律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监考老师的不作为和其他违纪行为,并将其监考行为纳入教师考评体系。
卫生局:根据人事考试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医疗、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医疗卫生保障,确保人事考试的公共卫生安全。
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监测力量,做好考场周围专项电磁环境监测工作,对相关频段内合法的无线电信号逐一清查、核实。对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快速查找,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发现利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协助考试作弊一时难以查找时,立即予以技术抑制。
供电公司:考试期间保障公共电网的正常供电,并做好应急准备措施。根据需要协助考点、考场单位对其内部供电设施进行检查,指导考点、考场单位做好意外断电的应急保障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人事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事局局长担任,成员由人事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无管办、供电公司分管领导共同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市人事局。
四、相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事考试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本辖区人事考试安全工作机制,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优化安全防范预案,严格规范运作程序,做到统一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联动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加强人事考试安全机制建设,确保人事考试稳定、安全发展,为更好地甄别、评价、选拔优秀人才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南 通 市 人 事 局 南 通 市 公 安 局
南 通 市 教 育 局 南 通 市 卫 生局
南通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 通 供 电 公 司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