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人社(R)考〔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27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人事教育处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3日(周六)、10月24日(周日)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月23日上午0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0月23日下午02:00~04:30 物业经营管理
10月24日上午0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0月24日下午02:00~05:00 物业管理实务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南通市区设置考点,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报名支付时间:2010年8月2日9:00~8月17日16:00
报名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支付成功后考生应严格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自身报考资格,将有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初审),逾期未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人员,一律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同时在审核时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初审时间:2010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初审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大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17室)。
(三)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系统内在线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在报名表空白处);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四)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请于资格审核期间(8月19日),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05室(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具体信息更改方法详见南通人事考试网“信息修改申请”一栏。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工作单位一栏要填写准确、详细,同时为便于短信通知领取合格证书等相关事宜,联系电话请准确填写本人移动手机号码,各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一栏内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六)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0年10月19日起登陆南通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即不符合免试资格)的考生考试级别须报考4科,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考试级别须报考2科。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须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七、教材征订
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可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www.ecpmi.org.cn)查询当地销售信息。
八、收费事宜
(一)2010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尚在报批中,为不耽误报名工作开展,收费暂按报批标准执行,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85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90元/科(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费等),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领取,具体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
九、其他
考前网络在线培训在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科(金桥大厦青年西路71号四楼401室)报名。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